根据《龙岩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岩委人才〔2021〕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城发汇金·望郡项目9号楼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房配售申购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售对象要求
本次人才房配售资格范围为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和其他要求的人才对象。
(一)基本要求。配售对象基本要求为市级一、二、三、四类人才。
一类人才: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省特级后备人才,以及其他符合省级高层次a类人才资格条件的人选;
二类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以及其他符合省级高层次b类人才资格条件的人选;
三类人才: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以及其他符合省级高层次c类人才资格条件的人选;
四类人才: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包括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博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海外高校为三大世界大学最新同时排名前500强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市级优秀人才,管理周期内的市级名师名校长,企业实用人才,市级引进生。
(二)其他要求
1.符合条件的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人才在中心城区(包括东城街道、西城街道、南城街道、中城街道、北城街道、曹溪街道、西陂街道、东肖镇、龙门镇、铁山镇、红坊镇、江山镇)无房的,不受工作时间限制,具有人才房配售资格。
2.人才需受聘于总部在岩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市、县(区)属国有企业,在岩事业单位(包括医院、学校、科研院所)。
3.公务员及参照公务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市级引进生、市级优秀人才、市级名师名校长、企业实用人才,不在人才房配售范围内。
二、住房保障支持政策
符合人才房配售对象资格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能同时享受相应的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支持。
1.购房补助。对2020年1月后从市外新引进的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人才分别给予150万元、60万元、40万元、25万元的购房补助;市内现有人才在2020年1月后入选一类、二类、三类人才的减半标准补助,分别给予75万元、30万元、20万元购房补助。
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国家“万人计划”、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c 类人才,引进或入选日期可追溯至2016年8月。
根据年薪条款认定,且非“一企一策”工作的省高层次b、c类人才,不享受购房补助政策支持。市级优秀人才、市级名师名校长、企业实用人才、市级引进生按各自政策享受补助,不再享受购房补助政策支持。
2.公积金优惠: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放宽到现有标准的4倍、3倍、3倍、2倍,仅限购买首套房可享受。
三、配售房源基本情况
城发汇金·望郡9号楼总层数31层,按3梯6户设计,共180套,其中01、08单元户型面积112平方米、户数60套,02、03、05、06单元户型面积88平方米、户数120套。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房配售房源为第一批高层次人才配售后的剩余房源,具体以选房通知为准。
第二批配售价参照城发汇金·望郡项目第一、二期备案均价执行,具体配售价格结合楼层、朝向、户型等因素确定。
四、配售流程
配售流程按公开申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组织选房、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申报
1.申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至2021年7月30日。
2.申报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公告截止日期前,人才个人需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已婚的同时提供结婚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龙岩市辖区内(含各县市区)本人及配偶不动产信息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负责受理个人申请,核查申请材料,经核查无误后,填写《龙岩市高层次人才房配售申请表》,经县(市、区)、经开区初审通过并盖章后,在本公告截止日期2021年7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
3.申报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838室,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97-3293612
(二)资格审查
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窗口收到上报材料,并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人社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配合,共同完成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人才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研究。
(三)结果公示
市人才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配售人选名单由人才集团在人才集团九游会登录j9入口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文确认,定为本次高层次人才房配售对象。
(四)组织选房
选房遵循类别优先、相同条件摇号定序的原则进行选房。根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人才顺序进行选房。对于相同条件的,则通过摇号方式定序。具体选房日期、选房地点、选房具体流程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配售房源、配售对象、配售价格、配售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整个配售过程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2.申报对象及用人单位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人才房配售补助资金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相关无房证明日期应为本公告规定申报截止日期之前。
4.若受疫情影响,报名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具体顺延时间以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为准。
5.本公告未明确事项,按照《龙岩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和《龙岩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规定予以执行。
龙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